翼城县委编办关于2024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情况的通报
为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事业单位运营管理,提升其履职效能,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2025年7月15日至7月31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我办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了翼城县唐兴镇唐兴中心小学、山西省翼城县气象局、翼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12家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翼城县委编办随机抽取核查人员组成实地核查小组,通过现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提问了解、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各事业单位都有固定场所且都能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净资产合计数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资金浮动范围内;有与业务开展活动相匹配的人员、资金和设施设备;能够按规定报送年度法人报告书且资料归档齐全。
二、存在问题
个别事业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翼城县水利发展中心:统一信用社会代码12140922MB1P84253M。经过实地核查,发现翼城县水利局所属的翼城县水利发展中心财务不独立,不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已收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2、翼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统一信用社会代码12140922MB1F630669。经过实地核查,发现翼城县交通运输局所属的翼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悬挂。已当场悬挂在醒目地方,整改完成。
3、翼城县南唐乡南唐初级中学校:统一信用社会代码12140922794247573Q。经过实地核查,发现翼城县教育体育局所属的翼城县南唐乡南唐初级中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悬挂,学校大门牌匾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名称、公章不一致。要求在开学前完成整改并报回印证资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以此次核查为契机,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尤其是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我办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切实维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共翼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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